已然達成 【97/6/21黑白寫】~已然達成 ←(點我) 中午請女兒幫忙顧一下會館,我則跑去剪一下頭髮,原本前幾天就想要去的,卻因為一些事情而耽擱了下來,在昨晚理監事會告一段落後,趁著今天假日趕緊撥個空,去把這些三千煩惱絲,剪一剪羅! 為何說請小女〝看店〞呢?係因樓上這兩天還有第三梯次→輔導本會團報之「照顧服務員」們,要參加那國家技術士之「丙級術科複習班」,我們黃組長和李護理師等,要帶領協助指導學員們操作練習,怕一樓辦公廳〝放空城計〞電話沒人接,遂拜託要進入國一的「四分之一」來協助一下,順便等她弟弟安完親回來。 今早利用一點時間,把昨天福哥、老K、彥諭級ㄚ達等教練,協助前往「旗山醫院」二度搬運那日前所捐贈本會「備災中心」防護衣之剩餘箱數,同時也把它們搬上消防局五樓倉庫去,真是太感謝他們了;而明天一整天他們也要在「永安救生服務宣導站」,將針對「第49期救生員班」辦理海訓課程,對弟兄們的辛勞付出,特此表達個人由衷敬佩之意。 另外把昨那「照服訓練班」的照片也隨手上傳了一下,時間過得真快,學科課程已告一段落了,下禮拜一是居家實習、並接著四天醫院實習, 酒店工作不過真怕那風神颱風會來攪局,這恐就要亂了既定的作業了。 講到因應風災水災,昨晚個人在理監事會裡,當面向會長及理監事們提出報告,在救災任務需求下,目前會裡真的很希望擁有一部跟「消防救助車」一樣的→「裝備器材」運輸車,這是攸關救災行動效率中,所最迫切需要的工具,他可以把相關救災機具直接擺放在上頭,免除老是要浪費作業的時間、延宕搶救時機。 而蔡會長則提到,為順應會務永續發展,則有必要朝更多元服務的會所邁進,亦即期待將來我「高雄縣紅十字會」也能同南投一樣,有一寬廣的會館空間,可以結合多功能的業務,精進其「人道、博愛與志願服務」目的之宗旨事業。 也因為有上述兩項目標,因此蔡會長表示應加緊腳步,以「積極行銷紅十字」為行動作準則,並以「廣泛募款策略」為運作方針。同時他也指示要我提出相關企劃案製作成冊,並伺機佈局並掌握可運行之舞台。 在致詞當中,他感謝我全體工作同仁的辛苦努力,將各項會(業)務做得有聲有色,從工作報告及屢獲眾多獎項裡,不難發現大伙兒的齊心經營,其服務成 景觀設計效有口皆碑、有目共睹。他也從最近那和「高雄廣播電台」所合作製播的節目、以及這次在「四川賑災」當中的表現,同出席理監事們分享起…【詳該影音檔(如下)】,故不再此多予累述。 其提案中,順利討論通過訂97/7/13(日)上午10:30將假「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忠孝聽」,舉行本會「第4屆第4次會員代表大會」之開會時間、地點和程序案 (併同「紅十字會歌」合唱比賽);另也通過繼續申請「高雄縣政府」98年度有關「老人及身心障礙補助使用居家服務」與持續參與申辦「照顧服務員訓練」之勞務採購等相關標的作業;以及臨時增加併入該決議內容,之擬申請「多元就業社會型」計畫等案,使利後續各項招標事宜。 而在臨時動議時,會長表示本屆重要工作『添購隔壁會址』之階段性任務已然達成,為廣納賢才,擬將「理監事及會員代表」之每年應納「職務特別捐款」,使調回以往之基礎;在大家充份表示意見下做出決議,就是各刪減50%之職捐,亦即自98年度起,支會預算將少掉25萬(四年一百萬)。 要接任「義守大學」秘書的 李 教授(本會監事) 問我會不會影響其會務運作 居酒屋,這影響是一定會的羅,不過既然大家都決定了,小弟也就只能再想想其他辦法,看看可以從哪邊去增取預算來彌補羅!我補充說,其實目前會裡最擔心的,是周轉金的問題,因我們經常要墊付許多經費,像是居服員的薪資或者承辦縣府各局處的活動,依例都必需要先籌墊支出再提核銷案,不過也因其作業關係,也都拖上一段時間,這對咱們會裡基金本來就不是很充裕的情況底下,恐哪天會再發生調度危機,實不可不慎呀! 這次真的要感謝兩位餐會主辦人〝江監事其興、陳監事朗佑〞的精心策劃,安排這麼豐盛的佳餚,讓大家談笑間欲罷不能,直到九點半有餘。而連我在內共七位同仁,每次也都讓輪值理監事們請客,真的很不好意思。不過明年度起可能就要恢復吃便當了,因臨時動議也已提及自下屆起,將不再以此輪值方式聚會,改統一在會館召開,真不曉得會不會和當初二、三屆一樣,經過幾次之後就沒有人要來了…唉! 在回程路上我同蔡會長建議,悉請考量物色更適宜的總幹事人選,因就今晚大家的討論的,還要加諸給愚職來行募款之責,如此大任重責,個人能力不足恐難以勝任,是否逕請更替?酒店經紀A宜人選,以免遺怠會務之進行。 我告訴會長放眼望去,在所有分支會中,我想個人應算是已〝承擔責任蠻多〞的總幹事了,僅次於南投張總(因他還拿自己的房子貸款給會裡用) 每天早出晚歸、假日無休不打緊,連颱風天裡還要帶領弟兄們協助各項「備災救災」勤務。 且經常要對上對下、又要對外,還要主掌內部日常事務,也要找資源找經費來平衡預算等等,實在是已盡了最大的努力了。而照道理講,平常零星的募款經常我們都會做,如要以專案或大筆金額募款,並不是個人可以有所作為的,是需要咱們組織領導們〝合力幫忙〞才有辦法。 如今真要把這些情式落在總幹事身上,我想我真的沒有能力,也超出我的職權範圍,是故個人再三懇請蔡會長慎重考慮,應該適可以尋覓換人的時候了,因小弟的階段性任務,也已然達成了….....97/6/21(六)休假日午后于紅會 誠徵啟示 ←(點我) 自求多福--當陳長文也輸了 更新日期:2008/06/21 00:43 林清強 知名律師陳長文的自用住宅被稅捐機關錯誤課稅案,給台灣人民一個重要的啟示:那就是「活在台灣,凡事要自求多福」。因為台灣的政府即使有錯 21世紀房屋仲介 ,也是錯在人民;從今以後,台灣人民與政府打交道,必須凡事小心謹慎,以免權益受損時,只能捶胸頓足大罵自己愚蠢。 平心而論,陳長文這件溢徵房屋稅案,行政機關乃至行政司法機關,顯然都是站在「官員本位」的立場看待,所以陳長文的冤屈才未能獲得平反。 試想,陳長文是個全國知名的大律師,也是紅十字會中華民國總會會長,忙於律師業務與紅十字會務已分身乏術,陳家還能有閒暇經營眼鏡行嗎?因而當他家的地址,突然冒出家「眼鏡公司」,稅捐機關難道不能派人前往了解,或者是打通電話到陳家詢問嗎?如此豈非就能確認設在他家的「眼鏡公司」根本就是一家幽靈公司,也就不會發生錯徵房屋稅損及人民權益的情事了,可惜的是,我們的官員們顯然只知照章行事,從來不會想到主動為人民發掘問題,更遑論是解決問題了,反正如果有錯,也不關官員的事。 其次,稅捐機關或行政法院,顯然也都是「阿丹瑪控古力」,腦筋全然不會轉彎,更不知變通。吾人嘗謂,法律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儘管稅捐稽徵法規定,納稅義務人對於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,得自繳納之日起五年內申請退還;逾期未申請者,不得再行申請。但 永慶房屋陳長文案既非是法令適用錯誤,更非是計算錯誤,而是受幽靈公司所害,此情況理應排除於稅捐法五年內為退款期限之限制。 陳長文這件案子,其實具有重要的指標意義,如若鼎鼎大名的大律師都無法透過行政與法律程序,為自己爭回應有的公道,試問廣大的市井小民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? ●NOWnews論壇徵稿區→http://www.nownews.com/write/●來稿或參與討論的文章也可寄至「新信箱」public@nownews.com (作者林清強,資深媒體人。)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CNBC對華倫巴菲特,世界第二有錢的人,慈善捐款總數達310億美金,做了一個電視專訪. 以下是他人生中一些有趣的面向。 他在11歲的時候第一次買下股票,他現在後悔開始得太晚。 當時股價都很便宜。 鼓勵你的孩子投資。 他14歲時,用送報紙存下的前買下一個小農場. 一個人是可以用自己的小積蓄買下許多東西的。 鼓勵你的孩子自己開始某做一些生意。 Hew他現在還是住在50年前,結婚後買的,只有三房的屋子。 他說,這房子已經滿足他所有的需求了。這房子沒有圍牆或是圍籬。 Don‘t 不要買超過你 “真正需要” 的,並且鼓勵你 建築設計的孩子這樣想,這樣做。 他自己開車到處跑,沒有司機也沒有保鏢。. 做自己,保持本性。 他從不搭私人噴射機,儘管他擁有全世界最大的私人噴射機公司。 總是思考怎樣可以經濟的把事情完成。 他的公司,波克夏·哈薩威(Berkshire Hathaway), 擁有63家公司。 他每年只給各執行長寫一封信。, 給他們這年的公司目標。 他從不舉行例行的會議或是打例行電話。 找對的人做對的事。 他只給自己的執行長們兩個規則: 規則1: 不要虧損股東的錢。 規則2: 不要忘記規則1 設定目標,並確保大家不要忘了這些目標。 他不做上流社交圈活動。 他回家的休閒活動是弄一點爆米花,看電視。 不要炫耀,保持真實的自我,並且享受你所做的事情。 華倫巴菲特不帶大哥大,桌上也沒有電腦。 比爾蓋茲, 世界上最有錢的人,在五年前第一次與他會面。蓋茲認為自己和巴菲特是完全不同的人。所以那次會面只排了半小時的時間。結果他們談了10小時,蓋茲也成了巴菲特的信徒。 他給年輕人的建議: “離信用卡遠遠的 (銀行借貸) ,對自己投資並且記住以下幾點: 財富不會造就人,人才會創造財富。 過自己最簡單的生活。 不要別人說什麼就做什麼,只要傾聽, 酒店打工但是做自己認為是好的事情。 不要追求名牌; 穿自己舒適自在的就好。 不要把錢浪費在不必要的東西上; 卻要把錢花在真正需要錢的人身上。 畢竟,這是你自己的人生。那為什麼要讓別人來左右它? 最快樂的人不一定擁有一切最好的東西. 他們只是珍惜人生道路上遇到的每一樣東西。 讓我們選擇這樣的生活道路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水母螫傷可能致命 鄭清地 整理2008.6.20 被水母螫傷時,不要用手拉扯水母或用淡水沖洗傷處,應用海水、海砂、海草或衣物移除附著在皮膚上的水母觸手。 水母的觸手上有無數刺細胞,每個刺細胞內有一刺絲囊,遇到刺激時,刺絲囊會射出鉤狀刺絲,釋放毒素,以達到麻醉,毒殺獵物的目的。 水母毒蛋白具有肌肉毒性、神經毒性、壞血及溶血毒性,所以當人體接觸到水母時,也會有不同程度的麻痺現象。 有些人被螫後,毒素會引起立即性灼痛及麻木感,觸手接觸到皮膚會有成淋巴分佈之腺形膨疹或水泡,甚至壞死現象。 若被僧帽水母〈葡萄牙戰艦──目前北部海域出現過最毒的水母〉螫到,有時受傷部位的動脈痙攣,會發生四肢末端缺血壞死。局部立即反應後,會有不同程度的色素沈積,或留下疤痕。有些 小型辦公室人會出現全身性反應,如嘔吐、噁心、頭痛、腹痛、肌肉痛,發熱、畏寒、視力模糊、畏光,嚴重時休克、呼吸衰竭、心律不整、血管內溶血,並造成腎衰竭致死。 防範水母螫傷的方法包括: 1. 不要在無人管理的海濱游泳,以免被螫傷時沒有急救設備。 2. 從事水上活動時,應盡量穿全套防護衣、戴手套。 原則上,只要不主動碰觸水母,它是不會主動攻擊人的,能閃就閃。 3. 避免在颱風或大雨後,從事水上活動,因為這些浮游生物易在風雨後出現,且死掉的水母或斷裂的觸手仍有危險性。 萬一被螫傷,盡可能記下水母外形、海域名稱,甚至保留水母觸手,以便區分水母種類。 移除水母觸手後,用稀釋5%的醋酸或食用醋中和毒性。若沒有醋,就地取材用海水,千萬不要用淡水沖洗,以免刺絲胞活化,傷害更嚴重。〈不建議使用稀釋的氨水,曾發生過處理不當,造成更傷害的例子。〉 如有傷口灼傷、紅腫,甚至全身性反應時,要立即就醫,像患部冰敷,塗抹類固醇藥膏、局部麻醉劑,也可以用口服止痛劑或抗組織胺,以降低灼熱感或過敏反應。如有明顯傷口或潰爛,要口服或注射抗生素,以防細菌感染。若出現心臟毒性〈心律不整、低血壓、傳導障礙等〉,則需靜脈輸液及鈣離子阻斷劑〈Verapamil〉治 租房子療。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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